一个月上14趟厕所就被开除! 为何法院不支持? 企业出于人道给三万
发布日期:2025-12-17 08:02 点击次数:188
一名在苏州某公司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员工李某,因一个月内14次长时间滞留厕所——平均每次超过一小时,最长一次达四小时——被公司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雇。他随即提起劳动仲裁并诉至法院,要求三十余万赔偿,但仲裁和一审均告失败。最终在二审阶段,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关怀,同意支付其三万元补偿,了结了此事。

公司在2024年初发现李某行为异常,因其岗位需要及时响应,频繁且长时间的离岗已对工作造成影响。根据公司规章制度,此类行为属于严重违纪,因此公司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。尽管李某解释称自己当时痔疮发作,需每日进行护理,并提供了医院证明和购药记录,但关键在于,他从未就此情况向公司提前说明或请假。

二审法院审理认为,虽然李某确实存在健康原因,但其未履行告知义务,导致公司无法对其离岗行为作出合理判断。在此情况下,公司依照规章进行处理并无不当。考虑到李某系老员工,且事出有因,公司最终以人道补偿方式终结了这场纠纷。

这起事件凸显了职场沟通的重要性。如果李某能及早向公司说明病情,申请病假或协商调整工作时间,很可能不会走到被解雇的地步。而对企业而言,在处理类似情况时,若能更主动地了解员工实际困难,或许也能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与声誉损耗。双方本可通过沟通达成谅解,却因信息缺失而两败俱伤,值得每一位职场人引以为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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